浙江世宝(00270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截至2026年6月29日“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42.7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批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987,7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12,250.6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87,745.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项目予以结项。由于部分设备尚处于验收阶段或在质保期内,根据合同约定未满足验收款或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因验收款及质保金支付条件确认及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将“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验收款及质保金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尚未支付的验收款及质保金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42.7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低于500万元,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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