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7:40:39 中财网
原标题: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71人,代表股1
份7,692,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43%,其中,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71人,代表股份7,692,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4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人,所持股份6,237,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所持股份1,45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江泽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4、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1和议案2时,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及其控制企业等关联股东需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5、根据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持有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放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8,017,132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7,37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29%;反对3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93%;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7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29%;反对3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93%;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8,017,132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7,37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29%;反对3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93%;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7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29%;反对3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93%;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026
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乔若瑶律师、陆伟律师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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