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92027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2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6月 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国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章丽娟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聘刘方磊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证券事务代表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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