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600019):宝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8:35:36 中财网
原标题: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
份”)《公司章程》第117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22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
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刘宝军、高祥明、姚林龙、周学东董事提议,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6年6月29日
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胡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关于增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增选胡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
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其为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主任。调整后董
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为:胡望明、关新平、苏敏、李
志青、刘宝军、高祥明,其中胡望明为委员会主任。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实施2026年定点云南帮扶项目及资金分配的
议案》
批准公司实施2026年定点云南帮扶项目42个,共计捐赠资金
7,070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批准《关于实施月浦、杨行镇定向捐赠项目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策划实施2026年月浦、杨行镇定向捐
赠项目,主要用于社区环境改善、学校设施修缮、社区扶贫帮困等,本次涉及实施内容4项、捐赠资金130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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