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68868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9:32:02 中财网
原标题:莱尔科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莱尔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5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5号),同意莱尔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5,919,871股,并于2026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涉及股东数量为13名,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该等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5,919,87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67%。上述股份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年 7月 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919,871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7%。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股)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1唐沁244,8070.15%244,807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90,2070.55%890,2070
3董卫国853,1150.53%853,1150
4陈学赓593,4710.37%593,4710
5卢春霖593,4710.37%593,4710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556,3790.35%556,3790
7许昌370,9190.23%370,9190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333,8270.21%333,8270
9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二十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0.18%296,7350
10田万彪296,7350.18%296,7350
11至简(绍兴柯桥)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 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296,7350.18%296,7350
1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0.18%296,7350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6,7350.18%296,7350
合计5,919,8713.67%5,919,871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向特定对象发行5,919,8716
合计-5,919,8716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莱尔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莱尔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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