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17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29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通知时间,于会议当天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钟鸿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选举钟鸿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钟鸿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满足公司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 非独立董事:钟鸿宇;独立董事:王晓燕、姚其志;召集人:王晓燕。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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