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份解 除限售的事项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97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其所获授的共计438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3人因组织调 动离职或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16.50万股。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 司章程》的事项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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