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闻(0007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21:00:55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闻: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临时股东会并审查了贵公司提
供的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
(但不限于)贵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
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
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
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
的理解,就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
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而使
用。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
公告材料向公众披露。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6月8日,贵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
据2026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9),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
前,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贵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现场会
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网络投票时间、投
票操作流程、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以委
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时间及地点、会议常设联系人姓
名和联系电话等。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
日14:30在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本所律师验证后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临时股东会主持人的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贵
公司董事会是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为贵公司
副董事长金日先生。

2.根据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
代表贵公司的股份742,185,41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8911%,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230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52,621,702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6%。

上述两项合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35人,
代表贵公司的股份794,807,11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0887%。

3.贵公司的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

经验证,会议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出席会议的股
东、委托代理人及贵公司的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
数和表决结果。贵公司和本所律师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会表决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为: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王怀书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768,522,361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王怀书先
生获得选举票数168,652,290股。

1.02选举周杰普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周杰普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768,657,091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周杰普女
士获得选举票数168,787,020股。

1.03选举徐建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徐建红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767,605,408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徐建红先生
获得选举票数167,735,337股。

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焦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4,435,617股,反对
371,300股,弃权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99.9533%。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565,546股,
反对371,300股,弃权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94%。

2.02选举张小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3,242,017股,反对
1,533,300股,弃权31,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99.8031%。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3,371,946股,
反对1,533,300股,弃权31,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1971%。

2.03选举吴坤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4,405,417股,反对
401,300股,弃权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99.9495%。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535,346股,
反对401,300股,弃权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39%。

2.04选举吴孝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4,407,817股,反对
366,200股,弃权3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9.9498%。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537,746股,
反对366,200股,弃权3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52%。

2.05选举兰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4,377,817股,反对
396,200股,弃权3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9.946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507,746股,
反对396,200股,弃权3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98%。

2.06选举林诗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4,377,817股,反对
396,200股,弃权3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9.946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507,746股,
反对396,200股,弃权3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98%。

议案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4,052,517股,反对
660,300股,弃权94,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9.9051%。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182,446股,
反对660,300股,弃权94,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129%。

经验证,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临时股东会就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
公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
没有提出异议。

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议案1的审议结果
为:王怀书先生、周杰普女士、徐建红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2采用逐项表决方式,以出席会议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
的审议结果为:焦烽先生、张小勇先生、吴坤仁先生、吴孝
臣先生、兰天先生、林诗清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议案3以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据此,上述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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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张丽、王雨珂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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