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德(00293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凯尔”)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为蓝帆医疗持有的必凯尔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上市公司已在《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根据交易对方蓝帆医疗的书面确认,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应急救护领域业务,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预计将有所增长,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亚晖 鲁俊 钱俊翔 财务顾问协办人: 耿龙 舒爽 付戈城 廖凯 李明阳 业务部门负责人: 何君光 内核负责人: 王婵媛 法定代表人: 高稼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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