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6052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7:21:13 中财网
原标题:伟时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79,999,988.61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 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3,050,01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年 2月 6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61,651.593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1,651.5948,000.00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预先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公司预先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 55,980,000.00日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15,537.00元(不含增值税)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不含税金额
1购买机器设备2,415,537.00
合计2,415,537.00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程序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人民币 2,415,537.00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伟时电子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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