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92094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7:30:38 中财网
原标题:优机股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优机股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以下同)拟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由原计划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年。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委托理财期限
有效期限:本次新增3,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其有效期限与原2,000万元理财额度保持一致,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3月3日)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12个月。

在总额度范围内且未超出决议有效期的前提下,闲置资金可循环滚动购买理财产品;若任一笔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超过本次决议原定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理财产品到期兑付完毕之日。

(五)已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形

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收 益率(%)产品期限收益类型投资方向
四川银行 金堂支行银行理 财产品单位人 民币定 期存款500.001.302026/4/30- 2026/10/30固定收益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 金堂支行银行理 财产品单位人 民币定 期存款1,000.001.402026/5/19- 2027/5/19固定收益定期存款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三、风险分析与公司配套风控措施核查
(一)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自身资金需要的变化,会进行适时适量的操作,因此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核查
1、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理财额度调整、大额理财认购、到期赎回及风险事项等全部相关公告;
4、资金隔离管理:自有理财资金单独核算、单独账户管理,与募集资金专户及经营结算专户物理隔离,不存在资金混用、挪用情形。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的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财务状况稳健,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由原计划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优机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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