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锦江酒店: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8:15:38 中财网
原标题:锦江酒店:锦江酒店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 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就锦江酒店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3月以每股人民币 44.60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 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 4,999,999,98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1,454,818.5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8,545,1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 2021年 3月 9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3月 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6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止,锦江酒店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
酒店装修升级项目347,854.52230,134.5242,026.32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150,000.00150,000.00150,000.00
收购 WeHotel90% 股权-117,720.00117,720.00
合计497,854.52497,854.52309,746.32
注: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召开的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 85,020.00万元用于收购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eHotel”)65%股权。公司于 2023年 4月 10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 32,700.00万元用于收购 WeHotel25%股权。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3年 5月 26日召开的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合计收购 WeHotel90%股权,该收购事项已于 2023年 6月全部完成,WeHotel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万元的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管理,单个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六)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七)实施方式
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事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 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6年 4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 6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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