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响应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圳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经董事 会批准,制定本行动方案。公司作为国有上市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三十余年紧扣国家战略,深耕绿色发展,已构建涵盖研发、规划、设计、咨询、检测、运营等的城市绿色发展全过程技术服务能力。近年来,城市发展由高增长向高质量转型,外部挑战加剧,公司将立足自身优势,通过以下举措,推动盈利能力回升: 一是深化业务模式调整。清理亏损项目,聚焦深圳、雄安两大核心区域及重要渠道客户资源,面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推广“全过程咨询+总师制”模式,巩固提升场景创新服务的规模与占比,系统解决片区发展中跨专业、多主体、需求创新等难题,为公司带来持续现金流及业务增长机会。 二是压实应收款清理工作。把握国家清欠政策机遇,按重点核心项目、非重点片区项目、一般组合应收款项目等分类细化管理,出台工作指引,将回款回笼率作为各管理层级核心考核指标,提升优质项目应收款周转率,通过催办、诉讼、资产抵债、专项清收等方式推进逾期长期款项回收。新签业务严格推行“高预付、短周期、不垫资”,控制应收款账期增长,从源头化解应收款风险。 三是优化成本费用及盘活闲置资产。推行费用集中管控,压降运营开支;全面盘点闲置、报废设备并分类处置;优化建科大楼办公布局,加大闲置空间出租力度;提高未来大厦创新型主体入驻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强化资产经营贡献。 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优化现金流与债务结构,增强业务转型期经营韧性。公司在绿色建筑与低碳城市生态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研究成果,已基本形成 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体系。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5个、省 市级科研平台18个,累计承担国家科技部及省市级各类科研课题217项,主参 编绿色科技重点领域标准规范291项次,自建并持有“场景式创新平台”建科大 楼及未来大厦。 当前,在保持研发投入强度的同时,有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形成第二 增长曲线,是公司核心战略要务,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以《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为牵引,以建科大楼、未来大厦为 首期场景载体,试点开展生态社区营建服务,依托自有及客户场景,重点围绕绿 建鸿蒙(即绿色建筑与开源鸿蒙的综合应用)、能碳管理、健康人居、人工智能 及数字化垂直应用等方向孵化创新业务,通过市场验证加快价值变现,夯实技术 体系。 二是以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强化创新业务孵化的资金保障,依托上市 公司平台和国资背景优势,围绕创新链关注具备协同效应的孵化并购机会,深化 行业协同扩大影响力,构建生态社区产业生态。 三是积极引进及培育创新人才,强化绿色科技文化引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促进提升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公司已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构成的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职尽责,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持续完善治理制度体系。董事会、股东会合规履职,科学决策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持续强化与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绑定和风险共担。 为打造快速适变的敏捷型治理模式,夯实“十五五”时期建设绿色科技产业集团的基础,公司将继续结合资本市场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相关举措,深化生态型组织建设,推进子公司分级授权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组织机构运行活力;引导“关键少数”依法依规履行股份管理义务,传递发展信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 合经营情况与发展需要实施现金分红,自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累计现金分 红9,166.67万元(含税),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在战略转型与业绩波动 关键期,公司及时向股东说明资金保障的必要性,不存在资金长期闲置情形。 为增强股东获得感,公司在推动盈利能力回升的同时,将统筹兼顾发展需求 与股东回报,在条件具备时实施利润分配,提高分红率和股息率以及分红的稳定 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切实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及其他重大事项,充分及时提示风险与不确定性,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互动,2022—2025年度连续四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 今后,公司在现有渠道基础上,将探索拓宽投资者交流渠道,运用可视化方式提升定期报告和重要公告的可读性,创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举办形式,扩大投资者覆盖范围,主动、及时、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者诉求,做好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多角度真实客观呈现公司战略转型与经营发展情况。 本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外部环境与经营实际制定,涉及的发展战略规划等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监管政策等因素变化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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