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601866):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9艘干散货船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9艘干散货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下属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建造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以下简称“粮食船”),交易总金额159,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船集团下属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大连”)投资建造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以下简称“散货船”),交易总金额105,6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东方富利海运11有限公司(OrientalFleetSHIPPING11Limited,以下简称“东方富利海运11”)委托中船集团下属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海”)投资建造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以下简称“干货船”),交易总金额12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以上交易后续简称为“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及东方富利海运11委托中船集团下属中船澄西、中船大连、青岛北海分别建造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2艘21万吨级散货船、2艘21万吨级干货船。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双方议定的对应类别单船船价分别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52,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6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交易总金额387,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详见本公告“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船澄西建造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船大连建造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青岛北海建造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为8票,上述议案均获同意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1.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9艘干散货船,分别为由中船澄西新建的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由中船大连新建的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由青岛北海新建的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权属清晰,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合同金额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双方议定的单船船价分别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52,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6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交易合计387,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评价,中船集团旗下造船厂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此外,中船集团为本公司在建船舶的建造商,对本公司新建船舶各项要求更为熟悉。 2.标的资产的具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船舶的价格均按公平原则,参考并按不高于建造相同类型船舶的市场报价确定。本次交易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磋商厘定,交易价格符合新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公司的要求。 五、本次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因相同船型的建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均保持一致,因此汇总说明如下: (一)5艘8.7吨级多用途粮食船 1.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2.卖方:中船澄西(建造方)及中船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31,9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首船于2029年9月30日或更早的时间交付,其他陆续于2030年6月底前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中船澄西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 (1)经买卖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2)卖方收到中船集团对本新造船项目的批复; (3)买方本项目租约生效。 (二)2艘21吨级散货船 1.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2.卖方:中船大连(建造方)及中船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52,8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自2029年10月起至2030年8月陆续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中船大连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本次交易的合同经签署及执行后生效。 (三)2艘21吨级干货船 1.买方:东方富利海运11; 2.卖方:青岛北海(建造方)及中船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61,0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东方富利海运11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自2029年11月起至2030年6月陆续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青岛北海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本次交易的合同经签署及执行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新造船舶后续租赁安排 1.8.7万吨多用途粮食船租赁安排 本次新造8.7万吨多用途粮食船将长期经营性期租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船舶预计将于2029年9月至2030年6月期间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3860.61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2.21万吨散货船租赁安排 本次交易新造的2艘21万吨散货船将长期经营性租赁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船舶预计从2029年10月起至2030年8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5940.24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3.21万吨干货船租赁安排 本次交易新造的2艘21万吨干货船将长期经营性光租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预计从2029年11月起至2030年6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4553.42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因中远海运散运属于公司关联方,该等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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