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20:40:46 中财网
原标题:兴齐眼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6-03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公司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下限的一倍。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8.00元/股计算,按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379,3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按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724,13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符合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00万元的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且回购贷款金额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的9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顺延,顺延后的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触及以下条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自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作出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决议,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实施股份回购: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与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回购的具体时机、价格、数量及其他实施安排,包括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时决定提前终止回购方案的实施;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整,但依法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重新审议且不得授权的事项除外;
4、制作、修改、签署、申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文件;
5、根据实际回购及注销情况,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项;
6、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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