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50 通威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威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1,360,0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501,983,851股的 2.25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2.94元/股,最低价为 17.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1,014,959.1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西子洁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子洁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简介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14.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日、2024 年 10 月 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以 2024年 11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该比例可能会因总股本变动而发生变化);最高成交价为 11.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38,16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捷顺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捷顺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3日、2024年 7月 1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首次回购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6日、8月 2日、9月 3日、10月 9日、11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3,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647,148,281股的比例为 0.56%,最高成交价为 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485,8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德龙汇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龙汇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 3,226,8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98%,最高成交价为 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998,9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人民币 7.90元/股,成交总金额 1,699.89万元在 1,500万元至 2,500万元之间,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巨人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巨人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史玉柱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 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 0.51%;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0,000股,约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0.2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 055)。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3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最高成交价为 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6,891,5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赞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赞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99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按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95,92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3.04%;按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实施回购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147,96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52%。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户,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贝因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因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2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69.2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642,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最高成交价为4.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7,342,649.9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普路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路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29,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最高成交价为 6.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140,342.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同兴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同兴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1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35,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5%,最高成交价为1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6,7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盈趣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盈趣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和 2024年 9月 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2024年 10月 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00元/股(含)调整为 16.87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3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41%,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8,154.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九安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和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高于3.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的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3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外,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4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45元/股调整为44.74元/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29,22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最高成交价为41.2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4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179,517,884.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根据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后,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6 唯赛勃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唯赛勃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17.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19日、2024年 2月 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7.69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 7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06,648股,占公司总股本 173,754,389股的比例为 0.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2.35元/股,最低价格为 9.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88,194.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汤臣倍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汤臣倍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4日、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天亿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亿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 于2024年7月12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8.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8.32元/股(含),此外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7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75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63%;回购实施过程中最高成交价为28.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33,818.6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目前持有股份数量为1,224,140股(含前 次回购股份后未使用股份数46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41%。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 规定,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 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善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善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68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7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最高成交价 14.47元/股,最低成交价 12.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660,552.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诺瓦星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瓦星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不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8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67,85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 535,71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8日、2024年 11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95,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最高成交价为200.0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3.08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5,086,661.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朗坤环境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朗坤环境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年 3月 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2.80元/股。具体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 3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实施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8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22.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03,8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9%,最高成交价为 18.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081,932.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结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达瑞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瑞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币种下同)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 72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等文件。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2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71.77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32,4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35.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1,587,629.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瑞德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德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统称为“第一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354,05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统称为“第二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1.5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1.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2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23,8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2.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6.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8,706.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第一次回购与第二次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477,857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3.41%,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989,719.06元(不含交易费用)。 注: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第二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振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6.9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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