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30 安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2.6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8)及公司于 2024年 7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94,4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49元/股,最低价为 6.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05,983.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0 力合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合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9日、2024年 10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1 (公告编号:2024-07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66元/股,最低价为 27.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5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2,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66元/股,最低价为 27.3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48.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诚达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诚达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4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10%,最高成交价为22.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3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7,061,614.1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福赛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赛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恒勃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勃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90,477股至 2,380,95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5%至 2.30%。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2024年 2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80,0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82%,最高成交价为30.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500,640.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成交明细。 【16:25 熙菱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熙菱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5万股至 250万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9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最高成交价为 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413,565.59元。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迈克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迈克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44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公司已于 2024年 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 2024年 2月 20日、3月 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实施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20.2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第 1 页 共 3 页 2024-072)。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5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成交均价为12.64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4.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22,021.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 2 页 共 3 页 【16:25 鑫磊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鑫磊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2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因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5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3.28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6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587,8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9,794,047.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龙磁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磁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00元/股(含)。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1,6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9,371,904股的 1.41%,最高成交价为 27.1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872,046.9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梅安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安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8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799%,最高成交价为10.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499,622.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5 上海机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机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25.43万股(含)且不超过 1,050.85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0.4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1)。 在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0.3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40.68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78%,购买的最高价为35.36元/股、最低价为32.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632.05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所涉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5 中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5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至2025年11月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年11月6日及2024年11月15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6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1 号:临2024-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5 *ST威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威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7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4-046)、及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5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并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2024年 11月以及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5.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购买的最高价为 2.77元/股、最低价为 2.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9.05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20.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9%,购买的最高价为 2.77元/股、最低价为 1.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19.68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5 三维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维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2024-012)。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27,77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3%,购买的最高价为14.51元/股、最低价为13.2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222.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641,31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购买的最高价为 14.80元/股、最低价为 10.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298.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5 恒兴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兴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5 交建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交建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5元/股(含),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18,924,235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29元/股,最低价为 5.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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