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9:55:4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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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工大科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大科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9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52,6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733%(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20,540,000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5,2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465%。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6日和 2024年 2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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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中关于回购股份价格区间的相关条款,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9元/股调整为 18.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10,094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1,375,851.32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57%,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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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51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7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5,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42.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001,540.6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62,700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4年 11月 4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62,400股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兆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兆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50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6.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8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14,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5%,最高成交价为43.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10,4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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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盛美上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美上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华设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设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议审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8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并于 2024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2024年1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96%,成交最高价为8.8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6.4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4,2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永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 6月 26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6月 25日至 2025年 6月 24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至 1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360.8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2%
累计已回购金额22,903.7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2元/股-1.2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9)、《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3,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元/股,最低价为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9,037,780.0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51 中国外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外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10月17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 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6,382,62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9%
累计已回购金额33,566,642元(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19元/股—5.27元/股

一、回购A股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4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回购方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本轮A股回购。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股股份6,382,622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9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9%,购买的最高价为5.27元/股、最低价为5.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3,566,64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汇嘉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嘉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3月23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2,101,33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467%
累计已回购金额9,816,102.9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46元/股~5.1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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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01,33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67%,购买的最高价为 5.17元/股、最低价为4.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16,102.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皖仪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皖仪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8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5,500万元~10,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98.122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4.44%
累计已回购金额9,900.19409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16元/股~21.5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5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27.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500万元(含)”;将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5年5月14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延长回购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81,226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708,490股的比例为 4.44%,购买的最高价为21.56元/股、最低价为11.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001,94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驰宏锌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驰宏锌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 9月 2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10月 11日至 2025年 10月 10日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 1.45亿元至 2.90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人民币 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23日、2024年 10月 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4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9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24日和 2024年 10月 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和《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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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止 11月 30日的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将择机开展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有序实施股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返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返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2,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0%
累计已回购金额0.0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00元/股~0.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9日、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万元(含)至 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1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11月 16日、11月 27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5、2024-077、2024-083、2024-08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武进不锈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武进不锈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 9月 10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累计已回购股数4,200,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5%
累计已回购金额25,810,874.0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60元/股~6.29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28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0日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200,0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总股本的 0.75%,成交的最高价为 6.299元/股,最低价为 5.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5,810,874.0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金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3亿元~5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324.8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2%
累计已回购金额36,908.1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31元/股~7.6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9.58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52、2024-05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3,247,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2%,购买的最高价为 7.68元/股、最低价为 6.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69,081,670.3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1 联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06,5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853%
累计已回购金额8,913,16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87元/股~15.3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0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3,627,000股的比例为 0.58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37元/股,最低价为13.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3,16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0.58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37元/股,最低价为13.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3,16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4月19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
回购用途变更时间2024年8月26日
回购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11,631.7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6%
累计已回购金额19,899.1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8元/股—2.09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85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
购买的最高价为2.09元/股、最低价为1.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9,579.997万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631.79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购买的最高价为2.09元/股、
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99.16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
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
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50 广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8/19~2025/8/18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71.4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539%
累计已回购金额5,799.5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67元/股~12.1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38)。

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4年10月2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5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7%,购买的最高价为12.10元/股,最低价为11.9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6.69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71.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539%,购买的最高价为12.10元/股,最低价为9.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799.52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亚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自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025年 4月 29 日止)
预计回购金额2,7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1日和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 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7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2.2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自 2024年 10月30日至 2025年 4月 29日止)。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1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3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4年 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止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伯特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伯特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31~2025/1/30
预计回购金额5,784.1960万元~11,568.3919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24.8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059%
累计已回购金额5,408.308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65元/股~55.7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该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90.43元/股(含),回购股票数量为不低于 120万股(含)且不超过 180万股(含),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月 31日已发行总股本的 0.28%-0.42%。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 606,545,820股,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0.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4.35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4年 5月 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48,600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1月 30 日总股本的 0.2059%,成交最低每股价格为 32.65元,成交最高每股价格为 55.72元,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083,0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亨通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亨通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15 ~2025/1/14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168,69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57%
累计已回购金额15,561.2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30元/股~12.4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15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4年 1月 15日至 2025年 1月 14日。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年 1月 16日、2024年 1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亨通光电:2024-003、2024-007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4,16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购买的最高价为 12.48元/股、最低价为 10.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5,561.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水井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水井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首次实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购买的最高价为50.00元/股、最低价为30.3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508.31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回购方案的要求。本公司将持续披露本次回购的具体进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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