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9:55:4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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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九州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州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6月 17日~2024年 12月 16日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603.6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1%
累计已回购金额26,809.7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42元/股~5.4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通”)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九州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8.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票5,60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购买的最高价为5.49元/股、最低价为4.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809.77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公司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松炀资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松炀资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6/13~2025/6/12
预计回购金额1,500.00万元~3,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6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30%
累计已回购金额50.2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85元/股~18.9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月公告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2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94元/股,最低价为 18.85元/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405.0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华发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发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局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元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局收到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主席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

2024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广东明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东明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9/3~2025/9/2
预计回购金额1.5亿元(含)~2.365亿元(含)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25,920,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73%
累计已回购金额10,48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41元/股~4.3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36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含),拟回购股份数量3,488万股~5,5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5.02%~7.9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8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43%,成交的最低价为3.88元/股,最高价为4.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0,615,943.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9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7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72%,成交的最低价为 3.4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 4.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4,889,513.6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工业富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业富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9月 23日~2025年 9月 22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24.6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8.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05元/股~22.5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33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 31日、2024年 9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等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2024年 12月 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24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22.5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22.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9,985,408.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祥和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祥和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东方电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电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1月 31日~2025年 1月 30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91.3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2782%
累计已回购金额8,918.867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2.88元/股~51.8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13,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687,715,368股的比例为0.27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80元/股,最低价为42.8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88,6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深圳新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圳新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1,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 敏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2月 20日~2025年 2月 19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9.7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7%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0.295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33元/股~12.5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 2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即 2024年 2月 20日至 2025年 2月 19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2月 21日、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购买的最高价为 12.58元/股、最低价为 9.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29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东阳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阳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2亿元~4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358,38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8%
累计已回购金额5,494.52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40元/股~6.9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50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4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358,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6.9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6.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49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众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众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2月 27日~2025年 2月 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97,23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031%
累计已回购金额2,422.930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36元/股~32.6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2.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7日、2024年 2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 6月 28日、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分别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2.36元/股,后由不超过 52.3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2.29元/股,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2024年 11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7,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3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32.6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4.36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4,229,308.9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京沪高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沪高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8,2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168%,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5.72元/股,最低价为 5.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44,087,935.3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9日和 2024年 5月 30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
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7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4年 5月 30日至 2025年 5月
30日。

公司已于 2024年 6月 28日实施完成 2023年度利润分配
1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16元),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7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7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022%,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5.57元/股,最低价为 5.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5,999,5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 8,2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168%,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72元/股,最低价为 5.20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 44,087,935.3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0 辽港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辽港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6,由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9/24~2025/9/23
预计回购金额4.2亿元~8.4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72.5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0407%
累计已回购金额1,558.49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5元/股~1.63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再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49);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A股回购。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972.58万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407%,购买的最高价为1.63元/股、最低价为1.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58.49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6 大洋电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洋电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13日和 2024年 11月 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完成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尚未开始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横店东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横店东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380,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最高成交价为 14.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59,978,670.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8日、2024年 5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
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8)和《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公司已于 2024年 7月 3日实施完成 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5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32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478,28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48%,最高成交价为 7.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7元/
股,成交总额为 372,671,433.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ST贤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贤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于2024年6月 28日发布了《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2,9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32,935,798股的0.13%,最高成交价为1.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金额为1,344,91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吉林敖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吉林敖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根据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2,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2.01%;下限为1,200万股,即不低于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1.0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截至2024年12月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958,900股,占公司2024年11月29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1.0000%,最高成交价格为19.2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7.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21,860,548.7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鑫铂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鑫铂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至12,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2.0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

2024年11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914,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最高成交价为21.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3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8,855,212.52元(不含印花税、1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2.0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顺络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络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收到《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0 云天励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云天励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4/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0,000元~50,000,000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32,62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034%
累计已回购金额39,446,985.9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6.54元/股~28.3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3月 31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日及 2024年 4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2,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30元/股,最低价为 26.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446,985.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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