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线上线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45.8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5 万邦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邦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500万元-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0.6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5 民德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民德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0.16元/股调整为 30.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79%,最高成交价为 17.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602,4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1 智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0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1,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9.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015,8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1 嘉戎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戎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3月 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6月 5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6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11月 30日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最高成交价为 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336,8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1 湘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湘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4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 16,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2024年4月16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4-021)、《湘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2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0.0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1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94.3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0元/股,最低价为5.9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429.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1 阳谷华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阳谷华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5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1.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1 汉仪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仪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5日、2024年 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6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3.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4,659,2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1 金百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百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1日及 3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在 2024年 4月 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年 4月 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9.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28.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6月 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4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1%,最高成交价为24.10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最低成交价为 18.10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成交总金额为 11,559,8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1 联动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动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0元/股(含本数),具体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31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42.8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8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9,766,268股的0.1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48,6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1 均普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均普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16,390.4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1 格科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科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3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2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4.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0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600,586,667股的比例为0.84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00元/股,最低价为 10.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186.6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1 大丰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丰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3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2024年7月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购买的最高价为10.66元/股、最低价为10.3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78.3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04,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66元/股,最低价格为8.78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5,599.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争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争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 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6.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36.00元/股(含)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27.78万股至5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至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 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36.00元/股(含)调整为35.74元/股(含),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3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7.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1,7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 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50 曼恩斯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曼恩斯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暂未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 1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金禄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禄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4.9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及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55,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9,22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铂力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铂力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 11月 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4年 11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74.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和 2024年 12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三一重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一重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33.00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7日、2024年 1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1 (二)2024年 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8)。 (三)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4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556,431股,占公司总股本 1,226,404,215股的比例为1.02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32元/股、最低价为 22.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838,652.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2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ST广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广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根据调整后价格重新计算,相应将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25,108,329股至43,290,147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1,230,550,151股的比例为2.04%至3.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 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3,743,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30,550,151股的 比例为1.12%,购买的最高价格为7.80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74,987,97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美克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克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购买的最高价为1.57元/股,最低价为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7.48万元(不含交易税费)。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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