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23:30:3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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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 博盈特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盈特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1日及2024年10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1 青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青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715,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1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00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48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份,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0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859%,最高成交价为4.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802,55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拟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持有信息表。


【17:00 德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 12月 15日~2024年 12月 14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327,15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330%
累计已回购金额5,406.1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77元/股~51.8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 12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0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15日及 2023年 1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6)。

因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4年 6月 1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 89.0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88.7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7,988股,占公司总股本 142,240,000股的比例为 0.019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6.88元/股,最低价为 35.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9,617.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27,158股,占公司总股本 142,240,000股的比例为0.93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1.80元/股,最低价为 24.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061,650.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伟创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伟创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7/24 ~ 2025/7/23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4.939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018%
累计已回购金额2,001.183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0.00元/股~35.83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7月 24日、2024年 7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1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156,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39%,购买的最高价为 35.83元/股、最低价 34.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9,962.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49,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0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5.83元/股,最低价为 20.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11,832.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天能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能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19,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天任 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 年 3 月 18日~2025 年 3 月 17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163,16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2%
累计已回购金额2,571.8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34元/股~28.83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提议,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1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63,1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83元/股,最低价为 21.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718,724.9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麦澜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麦澜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由控股股东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3.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3%
累计已回购金额2,002.102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57元/股~19.9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6月 24日,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2024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1.6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股的比例为 1.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99元/股,最低价为 18.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1,020.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逸飞激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逸飞激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2~2025/2/1
预计回购金额60,000,000元~120,000,000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150,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31%
累计已回购金额83,071,946.7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36元/股~36.4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8.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股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逸飞激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8.42元/股(含)。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因公司已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8.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8.29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2,584股,占公司总股本 95,162,608股的比例为 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6.45元/股,最低价为 35.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2,214.9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95,162,608股的比例为3.31%(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45元/股,最低价为23.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71,946.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富信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信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8,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刘富林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7~2025/2/6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0.2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70%
累计已回购金额3,049.2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55元/股~25.1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7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02,547股,占公司总股本 88,240,000股的比例为1.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10元/股,最低价为 15.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491,965.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清溢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清溢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9,由公司控股股东光膜(香港)有限 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723,41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65%
累计已回购金额3,000.756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77元/股~18.1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26.92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2024年 2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已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9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6.76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23,419股,占公司总股本 266,800,000股的比例为 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17元/股,最低价为 15.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7,563.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芳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芳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23~2025/2/22
 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 2024/2/23~2025/2/22;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 期限为 2024/2/23~2024/5/22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拟回购 金额为 3,350万元~6,700万元;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 拟回购金额为 1,650万元~3,300万元(已完成)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275,5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60%
累计已回购金额5,999.0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85元/股~5.4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2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比例为2.60%。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46元/股,最低价为3.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亚虹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虹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7,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351,32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4651%
累计已回购金额4,778.7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99元/股~6.7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351,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73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8.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奥比中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比中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0,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00,97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0%
累计已回购金额3,382.6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23元/股~33.4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43.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万元(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3、截至2024年5月1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05,258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50元/股,最低价为 23.23元/股,回购均价为 26.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76,028.0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0,9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2元/股,最低价为23.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26,925.5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近岸蛋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近岸蛋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7月27日~2025年7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5.033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992%
累计已回购金额1,034.668190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75元/股~33.00元/股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6)、《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9月 26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35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70,175,439股的比例为0.49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00元/股,最低价为 28.7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6,681.9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稳定股价并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方案尚未开展。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海尔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尔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87,84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4%
累计已回购金额40,435,425.5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64元/股~32.3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4年6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49.488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317,952,508股的比例为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31元/股,最低价为24.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35,425.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丛麟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丛麟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5/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12,12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8%
累计已回购金额20,369,879.0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20元/股~19.2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19.22元/股,最低价为19.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228.5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12,12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320,000股的比例为0.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22元/股,最低价为15.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69,879.0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新致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致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31~2025/1/30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22.318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755%
累计已回购金额6,171.37998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85元/股~14.3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3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中 50%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剩下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于 2024年 4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因公司进行 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年 7月 17日调整为19.92元/股,根据上述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9.9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2,510,040股至 5,020,08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624%至 1.924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2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7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39元/股,最低价为 9.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13,799.81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回购金额下限。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睿创微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睿创微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4/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79.4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0%
累计已回购金额4,942.8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77元/股~32.2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9.88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9.8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9.83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购买的最高价为32.24元/股,最低价为23.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28,649.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沃尔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沃尔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77,56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8%
累计已回购金额10,378,605.5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30元/股~19.8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2.8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67,56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购买的最高价为19.39元/股,最低价为17.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03,774.2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77,56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购买的最高价为19.88元/股,最低价为14.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378,605.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京源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源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8,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李武林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7~2025/2/6
预计回购金额10,000,000元~20,000,000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289,03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1.50%
累计已回购金额12,997,801.4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72元/股~6.1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8日、2024年 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289,0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52,364,400股的比例为 1.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19元/股,最低价为4.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997,801.4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纬德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纬德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2.5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890%
累计已回购金额609.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32元/股~18.9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筹资金以及自有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开发区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建行开发区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含)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专用于公司支付回购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款和费用,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已经与建行开发区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9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97元/股,最低价为 18.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90,791.2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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