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7:00 天承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承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日和2024年 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4.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8,556股,占公司总股本 58,136,926股的比例为 1.3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00%。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 37.14元/股,最高价为 56.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73,122.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元琛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琛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27,6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购买的最低价为7.81元/股,最高价为7.8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9,724.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80,4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0%,购买的最低价为5.37元/股,最高价为7.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8,002,000.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药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药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31日、2024年11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9,185股,占公司总股本 410,000,000股的比例为 0.0900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13元/股,最低价为 12.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4,000.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爱威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爱威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5日,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1.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及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的比例为1.06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59元/股,最低价为 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9,616.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中望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望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2024年 7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5,5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21,303,799股的比例为 0.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5.02元/股,最低价为 61.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2,562.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因公司曾多次执行股份回购计划,并将部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9,484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303,799股的比例为 0.395%。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新点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点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6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8,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31.60元/股、最低价为31.2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989,928.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4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的比例为2.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60元/股,最低价为18.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672,492.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敏芯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敏芯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6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82.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 55,987,446股的比例为 0.7598%(注: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 55,987,446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1.03元/股,最低价为 29.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6,039.3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迈得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迈得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3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6,219,690股的比例为0.37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45元/股,最低价为 12.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2,918.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 166,219,690股的比例为 0.78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45元/股,最低价为 9.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690.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赛特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特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自2024年6月20日起调整为不超过27.37元/股(含)。 因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自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为不超过27.32元/股(含)。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7,813,735股的比例为0.512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5.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787,269.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凌云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云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23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2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4%,使用资金总额 59,997,038.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4年 8月 13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 11月 27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6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8,528.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1月 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户等相关事宜,尚未开始第四次回购交易。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0 浩辰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浩辰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 23日、2024年 9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49.63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6日、2024年 9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思泰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泰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9日及2024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森鹰窗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森鹰窗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7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30%。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18,6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8%,最高成交价为31.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0,439.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光力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力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34,9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964,7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振东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东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2日、11月 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下限为人民 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2024 年 11月 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以及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3%。首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3%,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03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豪江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江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46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49,7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最高成交价为1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591,770.4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威马农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马农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4,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1.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31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41.00元/股调整为40.6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5月25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7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79%,最高成交价为28.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765,911.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欣锐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欣锐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1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7)、《回购报告书》(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12,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最高成交价为20.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9,594.4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泰福泵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福泵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0万股至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5%至5.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9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1778%,最高成交价为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725,835.3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瑞普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普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商业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5,277,7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29%,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19.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8,049.9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回购情况不含公司在 2023年 10月 27日-2024年 1月 25日期间回购的公司股份 3,689,608股,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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