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23:30:3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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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 一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一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7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6,021股至1,372,0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6%至0.9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在2024年2月2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3.73元/股调整至不超过43.3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3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和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950,113股至1,642,47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50,000,001股)的 0.63%至 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30%,最高成交价格为 32.1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2.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10,725.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恒锋工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锋工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09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6.09元/股调整为35.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89元/股调整为35.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99,9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826,894.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凌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2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8,952,65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7%
累计已回购金额9,170.8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8元/股~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 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 1.75%;按回购金额上限 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 3.51%。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详见 2024年 6月 26日、7月 4日、7月 13日、8月 2日、8月 13日、9月 3日、10月 9日、11月 2日和11月 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4-052)、《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 2024-05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 2024-061)、《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临 2024-06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临2024-069)、《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临 2024-07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临 2024-08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临 2024-096)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临 2024-1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8,952,6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7%,与上次披露数无变化,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元/股,最低价为 1.2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70.8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东方雨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雨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5)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香江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香江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4.3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564%
累计已回购金额237.6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7元/股~1.2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7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02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4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9元/股,最低价为 1.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376,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远东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远东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7/22~2025/7/21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2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已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于 2024年 8月 1日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资金账号开立、银行三方存管关联等手续,后续将择机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福莱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莱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2月 23日~2025年 2月 22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46.692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份比例0.40%
累计已回购金额22,145.7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00元/股~26.2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方案之日(即 2024年 2月 23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7月 19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个月,延期至 2025年 2月 22日止,即回购 A股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4年2月 23日至 2025年 2月 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 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回购 A股股份 9,466,921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2,342,919,542股的 0.40%,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7.0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6.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2,145.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A股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 A股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 A股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甘李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甘李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9月 5日~2025年 9月 4日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9.6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660%
累计已回购金额1,512.529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7.65元/股~38.4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2.7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上限为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存在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以上议案已由 2024年11月 8日召开的甘李药业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4年 11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9.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60%,成交最高价为 38.4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37.6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1,512.529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安图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图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20~2025/2/19
预计回购金额25,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308,75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60%
累计已回购金额433,868,879.1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7.91元/股~59.9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6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披露《安图生物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58.96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年 6月 5日。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4,400股,成交的最高价为 46.57元/股、最低价为 45.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133,3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308,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0%,成交的最高价为 59.99元/股、最低价为 37.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33,868,879.1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金徽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徽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3/15~2025/3/14
预计回购金额1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42.514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552%
累计已回购金额19,278.240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49元/股~20.9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月 16日、2024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8)、《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6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425,1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52%,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4元/股、最低价为 15.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2,782,401.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永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和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59.038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811%
累计已回购金额3,999.4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74元/股~18.5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年 8月 28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3,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58元/股,最低价为 16.84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 5,365,24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90,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58元/股,最低价为 14.74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39,994,925.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健之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之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9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进展: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0,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蓝波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4.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8%
累计已回购金额1,634.7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21元/股~23.04元/股

? 2024年10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进展: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9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80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二)2024年10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69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9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9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的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11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6,660,808股的0.48%,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21元/股,最高价格为23.04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1,634.77万元。

(二)2024年10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回购方案,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4),此后公司积极按监管部门规范要求,推进开具证券账户、签署相关协议等相关工作。截至2024年11月30日尚未完成准备工作、暂未实施回购。后续公司将按规范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切实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实施。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物产中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物产中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
回购数量不低于 2,000万股(含),不高于 4,000万股(含)
预计回购金额12,000万元~2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65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3178%
累计已回购金额8,979.539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11元/股~5.6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77%。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1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1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78%,回购的最低价格为 5.11元/股,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5.67元/股,已回购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979.53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有序实施股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梅花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花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66.6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5%
累计已回购金额15,076.1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33元/股~10.1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23日、2024年 10月 1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16.5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852,788,750股)的 0.04%,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9.48元/股、最高价格为10.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112.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852,788,750股)的 0.55%,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9.33元/股、最高价格为 10.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76.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利群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群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025,81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5%
累计已回购金额20,594,308.7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04元/股~5.1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 3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 11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025,818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 10月 9日的总股本899,317,654股)的比例为 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15元/股,最低价为 5.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594,308.7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招商轮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招商轮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预计回购金额2.22亿元(含)—4.43亿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30.9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8%
累计已回购金额9,562.9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99元/股—6.2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日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43亿元(含),回购
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
末,公司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430.9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8,143,806,353股)的0.18%,购买的最低价格为6.23元/股、最高价格为6.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562.9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清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清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9/24~2025/3/23
预计回购金额2,125万元~4,25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8.1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410%
累计已回购金额2,141.5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70元/股~15.3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125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25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5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及 2024年 10月 1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为 1,481,2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0.5410%,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15.3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13.7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21,415,23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风险提示
(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以澳元、欧元、日元、美元来结算,而原材料大部分从国内采购,以人民币结算为主。如果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升值,公司以美元计价的营业收入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将随之减少,进而降低公司的毛利率。

同时,人民币出现较大幅度的升值将使得公司持有的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产生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碳钢和铝型材等,这些原材料的成本在产品售价中占比约为 80%。自 2020年以来,受到国际突发事件以及东欧、中亚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钢材、铝锭、铜等有色金属的价格大幅上涨。若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未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并且在与供应商谈判中又没有足够的议价能力,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降,影响盈利能力。

(三)政策变化风险
光伏市场竞争激烈,境内外政策不断推成出新,国内光伏发电逐步进入光伏平价入网时代,部分欧美国家也开始逐步降低了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公司重要收入来源地包括澳大利亚、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地,若上述地区或者国内市场的光伏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不确定影响。

四、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0 泰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11,9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6%
累计已回购金额15,454,81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06元/股~15.5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4年 11月 5日、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8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2024年 11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01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购买的最高价为 15.54元/股、最低价为 15.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5,454,81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0 盛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2/19~2025/2/18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6,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08.5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18%
累计已回购金额5,880.9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41元/股~6.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6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4年 6月 5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7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378.43万股至 614.9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085,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00元/股,最低价为 4.4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80.9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0 维尔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尔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7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成交总金额为50,823,596.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2.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9元/股。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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