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9:00 统联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统联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30.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6日、2024年 11月 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以及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与绑定。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寒武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寒武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97.7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4年 11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南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22日,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5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 425,457,743股的比例为 0.388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35.00元/股,最低价为28.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6,987.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天合光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合光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76,405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300股的比例为0.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91元/股,最低价为 1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589,101.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心脉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心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8.3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11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长盈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盈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3.1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2)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4年 11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0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2,374,426股的比例为0.09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12元/股、最低价为 21.9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2,671,680.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47,4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22,374,426股的比例为 0.85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12元/股,最低价为 16.1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55,003.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西山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山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因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374,153股公司股份实施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3,001,466股减少至49,627,3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52,742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49,627,313股的比例为4.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7.22元/股,最低价为51.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17,340.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威迈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迈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9月 24日、2024年 10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25日、2024年 10月 15日、2024年 10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因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1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2,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6.00元/股,最低价为 25.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5,832.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艾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4,666,2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1.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5,835,0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金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16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2024年 3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人民币 22.06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79,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最高成交价为 1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41,503.90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隆扬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隆扬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46.15%,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3.85%。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47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10,992股至605,49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43%至0.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1.47元/股调整至不超过21.1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4、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37,9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4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732,978.2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国科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科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 9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34,1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223%,最高成交价为 58.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6,719,528.0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和顺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顺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22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29.9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和 2024年 5月 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一、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2.13%,最高成交价为2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884,6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永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5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4年 7月 15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4.59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34.49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2月 27日、2024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51,8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74%,最高成交价为2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672,317.6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山科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科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6.6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5月2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另外,对本次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为225.49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另,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6.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同时,公司又进行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70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11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对本次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为201.37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11月份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53,72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5%,最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前成交价),最低成交价为15.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198,449.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ST富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富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0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万股至2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63%至5.2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5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9%,购买的最高价为0.99元/股、最低价为0.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所有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三、风险提示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王府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王府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及 2024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7.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0.5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33元/股,最低价为1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66.9233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8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控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2024-044)。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详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 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本轮A股回购。截至2024年11月29日 (周五),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5,000.005万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9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31%,购买的最高价为14.71元/股、最低价为13.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0,333.998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华测检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测检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万股-3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83元/股,按照回购数量上限 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16.83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 5,049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7月 3日、2024 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94%,最高成交价为10.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3元/股,成交均价10.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2.1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7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 年6月27日-7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6,419,973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00,0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6 佳禾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佳禾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4,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回购的最高价为13.50元/股,最低价为13.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91,434.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86,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回购的最高价为13.50元/股,最低价为12.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60,244.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5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2.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7,235.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2.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23,909.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2.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23,909.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7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64,944.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7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64,944.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7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64,944.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7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64,944.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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