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56 国瓷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瓷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7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5772%,最高成交价为 18.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1,1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瑞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自身价值的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至30,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含),以前述回购金额区间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不低于272.73万股、不高于545.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0.9462%、不高于1.892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578,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9%,最高成交价为4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8,080,785.3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嘉化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化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9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及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78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815,1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25元/股,最低价为6.73元/股,均价为7.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71.0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天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615.2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购买的最高价为 7.13元/股、最低价为 5.5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18,976.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宁波韵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韵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金额下限为7,500万元,上限为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进行相关股份回购操作。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799,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13%,成交的最高价为5.80元/股、最低价为5.2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75,864,030.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江南高纤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南高纤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27日、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30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购买的最高价为1.46元/股,最低价为1.3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34.21万元。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它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舍得酒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舍得酒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舍得酒业”)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同意为公司回购股票提供最高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支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获得回购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8,5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3,167,579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1.23元/股,最低价为 72.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60,170.1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8,5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33,167,579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1.23元/股,最低价为72.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60,170.1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伊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伊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28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已累 计回购股份32,144,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49%,购买的最高价为 27.07元/股、最低价为 21.5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57,583,125.8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滨化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滨化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 5.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2%,购买的最高价为 4.01元/股,最低价为 3.8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98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1%,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4.28元/股,最低价格为 3.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7,828,100.00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6 广汇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 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 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1 国证券报》披露的 2024-054、055、056、057、058、059、061、062、063及064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5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13%;最高成交价为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人民币272,534,513.5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7,3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61%;最高成交价为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3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89,974,966.5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中文传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文传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下同)0.50亿元(含)且不超过1.0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pp://www.sse.com.cn)的《中文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中文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1)。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中文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中文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2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24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p://www.sse.com.cn)的《中文传媒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三、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2,727,307股的比例为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54元/股、最低价为12.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0,000,031.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红豆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豆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3.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2024年 9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临 2024-07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 2.59元/股、最低价为 2.5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112,200.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559,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购买的最高价为 2.59元/股、最低价为 2.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166,800.0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山鹰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鹰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70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71)。 2024年 10月 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69元/股调整为2.34元/股;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均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含本数);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3,302,732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5.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8元/股,最低价为1.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31,542,941.4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福元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元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临2024-005)。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6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0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0%,成交的最高价为15.59元/股,最低价为13.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6,169,816.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大智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智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 月6日、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8.23元/股、最低价为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360,4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购买的最高价为8.88元/股、最低价为5.20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7,247,5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和邦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邦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9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新凤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凤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31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从 2024年 1月 31日至 2025年 1月 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1日、2024年 2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增加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情况相应调整《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9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0股。 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 2024 年 11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377.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6%,购买的最高价为 14.85 元/股、最低价为 9.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7,655.5708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索通发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索通发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 22.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7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92%,最高成交价为 1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253.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宁水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水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49,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04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519,025.91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山东玻纤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玻纤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及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0元/股,最低价为4.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30,342.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2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0元/股,最低价为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8,52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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