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10 禾望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望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2,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2024年 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0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4%,回购的最高价为 18.79元/股,最低价为 18.06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8,913.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上海建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建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和 2024年 5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7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年 6月 14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802,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购买的最高价为 17.50元/股、最低价为 15.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4,965,451.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荣晟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晟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0)、《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弘元绿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弘元绿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0日,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8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 2024年 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85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5.46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4.7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天新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新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2024年 1月 22日至 2025年 1月 21日。 经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5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年 6月 26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3日、2024年 1月 30日和 2024年 6月 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和《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609,72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61%,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28.00元/股,最低价格为 19.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0,001,880.4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亚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3日披露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购买的最高价为16.53元/股,最低价为 16.3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316,7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1,1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购买的最高价为16.53元/股,最低价为12.5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6,313,69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华勤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勤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华勤技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11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81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429.74万股至 572.9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56,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69%。 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78.3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3.1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09,501,896.1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金石资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石资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36,799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购买的最高价为26.18元/股、最低价为22.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3,158,002.11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38、2024-039、2024-04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6,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24.23元/股、最低价为23.4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998,470.71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136,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购买的最高价为26.18元/股、最低价为22.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3,158,002.11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绝味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绝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4日、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923,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60%,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 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 12.12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200,221,732.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奥普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普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2024年2月 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没有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49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686%,回购最高价为 11.00元/股,最低价为 9.0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4,991,874.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既定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低于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暨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关于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 2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02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53%,成交的最高价为11.3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8.2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29,991,608.49元(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春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春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6月 7日起,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488,325股的比例为 1.4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1.88元/股,最低价为 8.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9.4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永冠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冠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 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 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1.8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0.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25%,购买的最高价为 13.80元/股、最低价为 12.7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721.88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9.87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989%,购买的最高价为15.20元/股、最低价为9.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977.03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金桥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桥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94元/股(不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豪悦护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悦护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含 40.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发布《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自 2024年 10月 23日起回购上限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9.16元/股(含 39.16元/股)。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6,49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39.1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31.7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62,556,689.3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富春染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春染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62,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91元/股、最低价为 10.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8,219.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南山铝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山铝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3日、2023年 12月 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3 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 6,772.01万股(含)且不超过 13,544.02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23年 12月 29日至 2024年 12月 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0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年 11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3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23元/股,最低价为 3.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5,28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8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33元/股,最低价为 2.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975,83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台华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台华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4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13.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3.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0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购买的最高价为10.40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6.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神驰机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驰机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3元/股(含)的价格,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6.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购买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11.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87.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0 浙江荣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江荣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2024年6月18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2.99元/股(含本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回购的最高价为26.83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12,508.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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