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23:30:3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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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 天臣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臣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28,由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一陈望宇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 12月 27日~2024年 12月 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600万元~7,2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417,55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98%
累计已回购金额4,091.3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87元/股~21.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股份回购金额并对回购股份的方案进行调整,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6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此次调整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7元/股、最低价为 18.7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20.6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17,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1.00元/股、最低价为 11.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4,091.3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炬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炬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9月 23日~2025年 9月 22日
预计回购金额2,250万元~4,5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金宏气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宏气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3.2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2%
累计已回购金额2,822.8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85元/股~19.1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0)。

2024年 10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同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4,8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3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13元/股,最低价为 17.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28,140.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道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道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 12月 18日~2024年 12月 17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665,52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70%
累计已回购金额14,654.044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29元/股~21.5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 12月 18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1.11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19日和 2023年 1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2024年 5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1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7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因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0.7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3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665,527股,占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总股本451,878,028股的比例为1.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50元/股,最低价为16.29元/股(回购成交价格以实时成交股价为准,不涉及复权),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540,44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中荣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荣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1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最高成交价格为 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4.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105,0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惠城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惠城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5月27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84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4,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19%(以中登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的股本结构表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9.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6,729,072.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华绿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绿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46,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5%,最高成交价为 13.83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2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4,629.2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昊帆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昊帆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8,1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5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995,798.6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精锻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锻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天益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益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至1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2%至2.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7,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42%,最高成交价为 42.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7,641,335.9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温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温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9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27.0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27.01元/股(含
本数)调整为 26.8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18日、2024年 1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10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
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3,649,8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057%。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51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950,016.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锐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锐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7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5月29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96,550股(其中449,550股已用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剩余1,447,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1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4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720,7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本立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本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47,36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6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8.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2,854.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四会富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会富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571,4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142,8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4.83元/股。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640,100股,回购总金额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805,4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610,9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未有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79,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最高成交价为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41,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濮阳惠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濮阳惠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47,909股,占公司总股本295,703,347股的比例为1.3013%,成交的最高价为17.61元/股,最低价为11.87元/股,成交金总额为人民币50,903,267.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美农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农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3.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7.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5,765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296,958.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三元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元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7月 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和 2024年 7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自 2024年 9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85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最高成交价为 2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70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12,911,265.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41 捷强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捷强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2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5.87万股至 71.7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36%至 0.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及 2024年 2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7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1%,最高成交价为29.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873,951.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可孚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可孚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83元/股(含);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2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4,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最高成交价为 36.0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1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4,759.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开勒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开勒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含)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65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股至615,384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766%至0.95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11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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