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40 四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6月18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74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3,392,130股至6,784,2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756,75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14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903,975.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至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至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9日、2024年 11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三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7.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购买的最高价为12.89元/股、最低价为11.0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67.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嵘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嵘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 6,000万元,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16.26元/股、最高价格为 21.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209.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永茂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茂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4,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86,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成交最高价 7.72元/股,最低价6.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600.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浦东金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浦东金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元/股(含),且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编号:2024-033)以及2024年 11月 2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3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11,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成交最高价为11.3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11.17元/股,成交金额合计 8,042,6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隆基绿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隆基绿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1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 11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017.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11元/股,最低价为13.2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0,288.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得邦照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得邦照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285,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5%,购买的最高价为 13.71元/股、最低价为 10.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867.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盛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2024年 2月 19日至 2025年 2月 18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4年 7月 4日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 0.2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1.4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34.3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60,200股(不含 2022年回购股份余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购买的最高价为 26.65元/股、最低价为 19.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29.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地素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地素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 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07%,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8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1.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16,5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9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59%,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8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95,955.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嘉澳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澳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000万元至 1,5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289元/股(含)。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9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395%;回购的最高价为 21.70元/股、最低价为 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0,79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神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 2月 7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6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419,5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51%,累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93元/股,最低价为 6.33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96,307.4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宏柏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宏柏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1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570,0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733.17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5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753%,购买的最高价为6.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5.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357.5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福莱蒽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莱蒽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3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6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0.72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47元/股,最低价为13.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04,15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山东钢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6,170,45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89%,购买的最高价为1.35元/股、最低价为1.14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120,385,235.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江苏索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苏索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1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不超过 9,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2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及 2024年 2月 8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 1,528.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即 1,167,842,884股)的比例为 1.31%,购买的最高价为 6.16元/股、最低价为 4.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344.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红蜻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蜻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及2024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07,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成交的最高价为5.10元/股,最低价为4.30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37,035.8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水星家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水星家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6元/股(含),回购股份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回购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也未变更为其他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9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462,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77%,成交最高价为 15.3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1.3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6,684,1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贵州三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贵州三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为 745,700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9月 21日总股本的 0.18%,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12.2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11.9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3,2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 9月 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031,700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9月 23日总股本的 1.23%,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13.1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11.8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093,1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 10月 01日至 2024年 10月 31日期间,公司未回购股份。 2024年 11月 01日至 2024年 11月 30日期间,公司未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869,3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1.92%,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14.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11.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54,4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家家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家家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9月 11日,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成交最低价为 7.42元/股,成交最高价为 7.7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827,08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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