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35 坚朗五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坚朗五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3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6.11 元/股(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自2024年4月29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56.11元/ 股调整为56.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 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2,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0.09%,最高成交价 22.68元/股,最低成交价 22.51元/股, 成交总金额 6,594,183.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股票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ST九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九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3月 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5月 2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4年 5月 28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2.95元/股调整为 12.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 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0)。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6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3%,最高成交价为 8.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6,200,959.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海鸥住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鸥住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97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04)和《海鸥住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方案,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9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94元/股(含)。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6,138,17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 3.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928,381.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常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常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 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7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7%,最高成交价为5.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9030685.00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大洋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洋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28.0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4,2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4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2,7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33%,最高成交价为1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1元/股,累计交易金额为41,955,472.8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为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1,947,03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2.31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768,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54%。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35 航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7.95元/股(含)(经调整)。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8日、2024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555,961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2.5850%,最高成交价为30.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7元/股,成交金额358,901,880.07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37.95元/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7.95元/股(含),具体计算方式详见《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孚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孚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49),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12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9,381,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成交的最高价为5.30元/股,最低价为4.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48,592,081元。 注:公司以最新股本945,884,244股为基数计算比例。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 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本为782,875,140股,截止到2024年11月29日股本为945,884,244股,期间因孚日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163,009,104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久立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久立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回购报告书》中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6:35 明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2024年 3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17,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截止目前,本次回购方案中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2024年 4月 16日、5月 20日、6月 6日、9月 25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 1%、2%、3%和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5月 21日、6月 7日、9月 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745,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0.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33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23,805,492.34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22.85元/股(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4年 10月 17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22.88元/股调整为 22.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5 名雕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名雕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15.76 元/股(含),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90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50%,最高成交价为 1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585,22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天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2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595,000股的比例为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6.47元/股,最低价为 23.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28,997.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嘉必优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必优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申联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申联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7.8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2024年12月2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海正生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正生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9日、2024年 9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6,9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2,678,068股的比例为0.2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53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2,228.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ST导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导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汪渤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33.00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36,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96元/股,最低价为 21.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73,24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因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完成前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前次已回购股份 5,30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02%,本次回购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股份增加至 5,736,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友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友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8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3日、2024年 8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7,2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4,317,400股的比例为 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80元/股、最低价为 18.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304.2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42,9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4,317,400股的比例为 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59元/股、最低价为 13.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42,769.2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科前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前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91,573股,占公司总股本 466,128,056股的比例为0.44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90元/股,最低价为 13.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81,951.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科威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威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4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和 2024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92元/股,最低价为 29.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25,565.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09,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10元/股,最低价为 24.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1,006,252.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泰凌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凌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32.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出售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2.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2.6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2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92,087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比例为0.33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72元/股,最低价为24.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5,653.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42,687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比例为1.76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72元/股,最低价为15.1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55,438.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5 盛邦安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邦安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6,326股,占公司总股本75,399,000股的比例为0.77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90元/股,最低价为25.5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9,509.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实际回购股份起始之日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终止之日与前述日期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2月 23日、2024年 2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6,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1.90元/股,最低价为 25.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9,509.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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