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23:30:30 中财网
[第01页] [第02页] [第03页] [第04页] [第05页] [第06页] [第07页] [第08页] [第0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下一页

【18:20 华联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联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5,27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6.42%,最高成交价为 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1,640,25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中科金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科金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1.68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65,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7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9,778,242.55元(不含交易税费)。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藏格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藏格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 8月 26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 1.5亿元(含)—3亿元(含)自有资金、以回购价格不超过 35.90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因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35.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5.6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688,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最高成交价为 30.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0,925,185.7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麦格米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麦格米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9日和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30日、2024 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52,300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1月 29日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为 2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2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0,008,007元(不1
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预披露回购方案中的累计总金额下限,尚未达到预披露回购方案中的累计总金额上限,公司后续将在回购实施期限时间内视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数量、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继续跟进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四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五期)股份数22,84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为6.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4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46,044,218.0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20 唐人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唐人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5.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0元/股,成交金额 5,34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7.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长江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江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4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
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
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
整为人民币14.00元/股(含)。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元/股(含)调
整为人民币17.50元/股(含),生效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具
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1日、2024
年5月23日、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87,4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
2.2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人民币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401,466.60元(不含
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
该成交价格为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前的回购价格,未进行除权除息。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博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25,7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564%
累计已回购金额11,038,766.6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9.73元/股~21.6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1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9日和 2024年 10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6.1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23.44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5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1.60元/股,最低价为 19.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38,766.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卓易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卓易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1/5~2025/11/4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7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0969%
累计已回购金额401.6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3.47元/股~35.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1月 5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4.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其中使用回购贷款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0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以及 2024年 11月 27日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142,237股的比例为 0.0969%,购买的最高价为 35.00元/股、最低价为 33.4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4,016,290.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142,237股的比例为0.09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5.00元/股,最低价为 33.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6,290.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坤恒顺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坤恒顺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8,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张吉林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回 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后 3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51,91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0%
累计已回购金额16,304,697.6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71元/股~23.1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7月 3日,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吉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 8日、2024年 7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2024年 10月 7日,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已完成,已累计回购股份 308,496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85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5元/股,最低价为 16.71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304,697.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智翔金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翔金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48,93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1224%
累计已回购金额11,603,936.3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54元/股~28.25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回购的 A股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9.83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2024-03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680,000股的比例为 0.122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257元/股,最低价为 24.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3,936.3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680,000股的比例为0.122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257元/股,最低价为 24.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03,936.3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极米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极米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9.209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2.27%
累计已回购金额11,876.8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6.50元/股~83.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30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4.2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00,000股的比例为1.20%,购买的最高价格为83.00元/股、最低价格为69.17元/股,支付回购股份的金额为6,392.91万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9.2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0,000,000股的比例为2.2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83.00元/股、最低价格为66.50元/股,累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金额为11,876.80万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天富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富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1月 24日~2025年 1月 23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63.5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4%
累计已回购金额2,400.4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79元/股~5.7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9.0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009)及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1日,公司进行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2)。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6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的最高价为5.72元/股,最低价为4.79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04,90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国芳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芳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 12月 29日~2024年 12月 27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714,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6%
累计已回购金额2,114.567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35元/股~4.6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 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30日、2024年 1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3日、2024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变更原方案调增回购资金总额)》(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714,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60元/股、最低价为 3.3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5,676.0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中远海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6个月,且 受限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的回购的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即不 得超过下列两者最早的日期: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或公司任何股东大会及 H 股、 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 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预计回购金额(依照回购价格 上限测算,实际回购金额以后 续实施情况为准)14,360万元~28,720万元
回购股份数量4,000万股~8,000万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616.4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1191%
累计已回购金额4,256.631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1元/股~2.7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13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1日披露了《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1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4,000万股-8,000万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 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 14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A股回购。截至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616.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91 %,购买的最高价为 2.71元/股、最低价为 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256.631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金牌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牌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1月 24日~2025年 1月 23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64.253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648%
累计已回购金额3,053.3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55元/股~20.83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6.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2024年 1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金牌厨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金牌厨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642,5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5元/股,总成交金额为 30,533,511.6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合盛硅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合盛硅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 12月 27日~2024年 12月 26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1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45.771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2%
累计已回购金额42,197.72208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2.51元/股~59.5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合盛硅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7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议案内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0.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 8月 19日,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每股现金分红 0.68元(含税),因此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72元/股(含)。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拟回购股份的用途”中的使用期限由“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一年内予以转让”调整为“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合盛硅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 59.55元/股、最低价为 56.7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4,327,025.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8,45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2%,购买的最高价为 59.55元/股、最低价为 4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21,977,220.8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卫信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卫信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8月27日~2025年8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8.6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417%
累计已回购金额1,541.3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72元/股~10.5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8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17%,成交最高价为10.5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7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541.31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1 太原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太原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9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5%
累计已回购金额1,082.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4元/股~2.2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2.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82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6 欢乐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欢乐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本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4年4月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2日、2024年4月2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3)和《关于首次回购用于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2,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截至2024年3月20日,该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和《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5日。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7.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799,955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16,773,430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为10,026,525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9888%,最高成交价为1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7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348,624,90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01页] [第02页] [第03页] [第04页] [第05页] [第06页] [第07页] [第08页] [第0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下一页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