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38 荣晟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晟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0)、《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安图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图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6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安图生物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8.96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5日。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3,700股,成交的最高价为46.29元/股、最低价为45.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57,1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362,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成交的最高价为59.99元/股、最低价为37.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36,326,014.1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泰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4年 11月 5日、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8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2024年 11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购买的最高价为 16.39元/股、最低价为 14.9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5,767,937.4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购买的最高价为16.39元/股、最低价为14.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222,75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嘉澳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澳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000万元至 1,5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289元/股(含)。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9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395%;回购的最高价为 21.70元/股、最低价为 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0,79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深圳新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圳新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 2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即 2024年 2月 20日至 2025年 2月 19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2月 21日、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购买的最高价为 12.58元/股、最低价为 9.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29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东材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材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934,89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84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10.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9,992,758.87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常熟汽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常熟汽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止。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1.17元/股(含),具体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照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085,498股至14,170,99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6%至3.7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以及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049,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购买的最高价为14.90元/股、最低价为14.3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372.199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049,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购买的最高价为14.90元/股、最低价为14.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372.1996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百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康尼机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尼机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7.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回购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4年 7月 17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3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8,619,950股,占 2024年年末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97元/股,最低价为 4.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290,062.0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红蜻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蜻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及2024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07,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成交的最高价为5.10元/股,最低价为4.30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37,035.8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绝味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绝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4日、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923,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60%,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 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 12.12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200,221,732.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福莱蒽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莱蒽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3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0.4436%,购买的最高价为17.78元/股,最低价为16.9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321,8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1.16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78元/股,最低价为13.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4,526,03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8 金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9.58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52、2024-05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3,247,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2%,购买的最高价为 7.68元/股、最低价为 6.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69,081,670.3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四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6月18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74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3,392,130股至6,784,2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756,75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14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903,975.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家家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家家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9月 11日,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成交最低价为 7.42元/股,成交最高价为 7.7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827,08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山东玻纤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玻纤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及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2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0元/股,最低价为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8,52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盛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6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4年 6月 5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7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378.43万股至 614.9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085,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00元/股,最低价为 4.4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80.9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神农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农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5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该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披露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05,80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2,805,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0,181,42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巴比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巴比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4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4年7月2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3.333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7.35元/股,最低价格为 12.7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7.4059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4 绿能慧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能慧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3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5%,购买的最高价为 8.96元/股、最低价为 8.08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6132.0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73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5%,购买的最高价为 8.96元/股、最低价为 8.0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132.0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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