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23:30:1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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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3 神马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725.012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2.68%
累计已回购金额22,091.76721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60元/股~8.4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77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140)及 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081,62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41 元/股,最低价为 7.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4,139,818.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250,12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41 元/股,最低价为 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20,917,672.1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3 广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8/19~2025/8/18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47.2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5417%
累计已回购金额16,107.4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67元/股~13.9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38)。

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4年10月2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5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75.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78%,购买的最高价为13.90元/股,最低价为12.4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307.88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47.2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417%,购买的最高价为 13.90元/股,最低价为 9.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107.40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3 巨星农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巨星农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226,3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0%
累计已回购金额196,247,046.0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20元/股~20.7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1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04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10,070,255股的比例为1.38%,购买的最高价为20.75元/股、最低价为18.22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136,004,851.7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2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10,070,255股的比例为 2.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98%,购买的最高价为 20.75元/股、最低价为 18.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6,247,046.0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3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22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02.9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53%
累计已回购金额12,999.1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24元/股~11.3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不低于 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暨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关于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 2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02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53%,成交的最高价为11.3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8.2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29,991,608.49元(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3 伯特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伯特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31~2025/1/30
预计回购金额5,784.1960万元~11,568.3919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45.1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392%
累计已回购金额6,319.974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65元/股~55.7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该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90.43元/股(含),回购股票数量为不低于 120万股(含)且不超过 180万股(含),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月 31日已发行总股本的 0.28%-0.42%。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 606,545,820股,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0.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4.35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4年 5月 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51,1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的 0.2392%,成交最低每股价格为 32.65元,成交最高每股价格为 55.72元,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199,7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太龙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太龙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 ;由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 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30,000,000元~60,000,000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693,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2%
累计已回购金额21,274,18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82元/股~4.9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2日、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股份4,6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97元/股、最低价为3.8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274,1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大丰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丰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12,由公司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804,91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42%
累计已回购金额5,599.5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78元/股~10.6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3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2024年7月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04,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66元/股,最低价格为8.78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5,599.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浙江荣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江荣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2,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3.65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6%
累计已回购金额2,251.2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83元/股~26.83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2024年6月18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2.99元/股(含本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回购的最高价为26.83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12,508.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华懋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2/4~2025/12/3
预计回购金额40,000万元~8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76,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665%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9.536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17元/股~34.4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召开 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2月 5日和 2024年 12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和《华懋科技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规模,由“不低于人民币 2.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含)”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亿元(含),不超过 8.00亿元(含)”。除调整回购规模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增加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和《华懋科技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1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7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8,969,630股的比例为 0.26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45元/股,最低价为 32.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95,36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 10月 21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且受限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4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回购的一般性授权 的授权期限(即不得超过下列两者最早的日 期: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公司 任何股东大会及 H股、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特 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 授权之日)。
预计回购金额10亿元~20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000.00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31%
累计已回购金额70,333.9984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51元/股~14.71元/股
注:预计回购金额,按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的拟回购 A股股份数量总额 5,000万股至 1亿股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实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0月 18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控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1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2024-044)。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方案》,详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对公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借款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亿元整,专项用于公司 A股股票回购,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用于置换前期回购资金。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人民币 3亿元,不代表公司对进一步回购金额的承诺,实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二、 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1月 14日,公司首次实施本轮 A股回购。2024年 12月,公司未实施 A股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A股股份 5,000.005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3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购买的最高价为 14.71 元/股、最低价为 13.5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0,333.998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香江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香江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4.3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564%
累计已回购金额237.6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7元/股~1.2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7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02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4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9元/股,最低价为 1.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376,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远东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远东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7/22~2025/7/21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2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已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于 2024年 8月 1日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资金账号开立、银行三方存管关联等手续,后续将择机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招商轮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招商轮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2.22亿元(含)— 4.43亿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06.4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5%
累计已回购金额13,246.4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20元/股—6.9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1月
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
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43亿
元(含),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75.45万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8,143,806,353股)的0.07%,购买的最高价为6.52元/股、最低价为6.2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683.49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2,006.4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8,143,806,353股)的
0.25%,购买的最低价格为6.20元/股、最高价格为6.99元/股,支付
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246.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东方电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电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1月 31日~2025年 1月 30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91.3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0.2782%
累计已回购金额8,918.867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2.88元/股~51.8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13,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687,715,368股的比例为0.27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80元/股,最低价为42.8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88,6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方大特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方大特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10月 14日~2025年 1月 10日
预计回购金额5,500万元~11,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5,708,40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1%
累计已回购金额109,967,797.1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03元/股~4.4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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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9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购买的最高价为 4.28元/股、最低价为 4.06元/股,均价约为 4.2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2,541,407.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4年 12月底,公司本次已累计回购股份 25,70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购买的最高价为 4.46元/股、最低价为 4.03元/股,均价约为4.2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09,967,797.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贵州茅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贵州茅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60亿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0,9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 股本比例0.0160%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919,221.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80.02元/股~1,507.4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1,771.9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9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60%,购买的最高价为
1,507.41元/股、最低价为 1,480.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919,2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金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00元/股~0.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1
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现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佳都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佳都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8.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008)及 1月 20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月 1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年 1月 2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年 2月 1日、3月 1日、3月 30日、5月 1日、6月 1日、7月 2日、8月 2日、9月 3日、10月 9日、11月 2日及 12月 3日,公司披露了《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021、2024-022、2024-038、2024-042、2024-050、2024-058、2024-068、2024-073、2024-088、2024-0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40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124%,购买最高价格为 5.20元/股,最低价格为 3.5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6,076,205.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王府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王府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4/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15.5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4%
累计已回购金额8,252.656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53元/股~17.1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及 2024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7.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5.5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15元/股,最低价为1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52.6561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9 通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62.4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7%
累计已回购金额1,560.9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36元/股~6.0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 2024年 7月 6日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6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购买的最高价为 6.08元/股,最低价为 4.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09,02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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