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5:59 精智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智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5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日完成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3.5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3.2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年 7月 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4.26元/股,最低价为 37.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6.451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誉辰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誉辰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7.0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76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95,716股,占公司总股本56,000,000的比例为0.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8元/股,最低价为 20.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新风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风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6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开立事宜,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国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9日及 2024年 4月 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1 编号:2024-022)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没有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36,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64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14元/股,最低价为 14.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04,491.67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双元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双元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3.5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4日、2024年 2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93.5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91.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因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91.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91.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4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 59,142,700股的比例为 0.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1.89元/股,最低价为 47.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6,739.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天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2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595,000股的比例为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6.47元/股,最低价为 23.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28,997.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映翰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映翰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8,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90元/股,最低价为32.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2,168.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宣泰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宣泰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4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4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36,109股,占公司总股本453,340,000股的比例为0.96%,购买的最高价为 8.98元/股,最低价为 7.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26,025.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苑东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苑东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至 2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 2023年 8月 15日至 2024年 8月 14日)。 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 73元/股(含)调整为 4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7月 1日起生效。 2024年 8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 2月 1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3年 8月 15日至 2025年 2月 14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5日、2024年 6月 29日、2024年 8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2%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39,0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47%,购买的最高价为 56.05元/股、最低价为 28.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30,458,899.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22,2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59%,购买的最高价为 30.99元/股、最低价为 29.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764,721.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39,0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47%,购买的最高价为 56.05元/股、最低价为 28.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30,458,899.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博迈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迈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4,000万元至 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7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月 26日及 1月 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的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 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 1.5434%,购买的最高价为 14.40元/股,最低价为8.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7,192,672.06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振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13.3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0股。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695,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24%,成交的最高价为 11.166元/股、最低价为 8.500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46,380,382.44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金杯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杯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2月 2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金杯汽车”)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完毕后将依法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19元/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即自 2024年 12月 19日起至 2025年 3月 1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日披露的《金杯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68)。 二、实施回购股票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4年 12月 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236,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69。 (二)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6,6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回购最高价格 7.8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7.30元/股,回购均价 7.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445,05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4年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回购最高价格 7.8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7.30元/股,回购均价 7.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50,445,05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大众交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众交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价格不超过 3.9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隆基绿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隆基绿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1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017.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11元/股,最低价为13.2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0,288.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康欣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欣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40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5,4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4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1.40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5,4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天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615.2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购买的最高价为 7.13元/股、最低价为 5.5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18,976.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亚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5元/股,回购用途为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500,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6.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6,056,8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1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44 美克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克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购买的最高价为1.57元/股,最低价为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7.48万元(不含交易税费)。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永杉锂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杉锂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3.64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数量为733.14万股-1,099.71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27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82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2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7,975,740.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4 嘉化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化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9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及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78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605,1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25元/股,最低价为6.73元/股,均价为7.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21.2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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