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33 浙江黎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江黎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12,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5%,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68元/股,最低价为11.57元/股,均价为12.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1,53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联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4,1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0.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20元/股,最低价为 14.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4,064.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90,6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3,627,000股的比例为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0元/股,最低价为13.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97,229.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地素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地素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 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46%,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1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78,0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1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05%,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74,002.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交建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交建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5元/股(含),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银行专项贷款补充股份回购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18,924,235股的比例为0.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29元/股,最低价为 5.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江苏索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苏索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1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不超过 9,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2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及 2024年 2月 8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4.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即 1,167,842,884股)的比例为 0.04%,购买的最高价为 7.41元/股、最低价为 7.3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329.38万元。 截至 2024年 12月底,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 1,57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5%,购买的最高价为 7.41元/股、最低价为 4.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673.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梅花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花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23日、2024年 10月 1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2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314.18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852,788,750股)的 0.46%,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10.24元/股、最高价格为 10.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3,697.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880.8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852,788,750股)的 1.01%,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9.33元/股、最高价格为 10.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773.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豪悦护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悦护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含 40.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发布《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自 2024年 10月 23日起回购上限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9.16元/股(含 39.16元/股)。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6,49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39.1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31.7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62,556,689.3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福然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然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调整为“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事项外,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均瑶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均瑶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8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披露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根据有关规定和《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自 2024年 6月 5日起,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6元/股(含)。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8%,购买的高价为 8.00元/股、最低价为 6.3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24,906,171.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9.3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4.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1,976,455.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圣泉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圣泉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 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369,9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3.98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2.9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20,749,932.33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369,967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1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3.98元/股,成交的最低 价格为22.9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0,749,932.33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山东钢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6,170,45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89%,购买的最高价为1.35元/股、最低价为1.14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120,385,235.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恒瑞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瑞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3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12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181,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成交的最高价为57.54元/股,最低价为39.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218,405,956.6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和邦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邦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3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2.30元/股、最低价为2.0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121,98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3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购买的最高价为2.30元/股、最低价为2.0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121,982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晨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晨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31.35元/股、最低价为 29.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44.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 2024年 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购买的最高价为 33.31元/股、最低价为 25.2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06.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宁波韵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韵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金额下限为7,500万元,上限为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进行相关股份回购操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799,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13%,成交的最高价为5.80元/股、最低价为5.2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75,864,030.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福莱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莱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方案之日(即 2024年 2月 23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7月 19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个月,延期至 2025年 2月 22日止,即回购 A股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4年2月 23日至 2025年 2月 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12月 20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9.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4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 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回购 A股股份 9,466,921股,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2,342,919,565股的 0.40%,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7.0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6.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2,145.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A股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 A股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 A股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广汇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 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 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1 国证券报》披露的 2024-054、055、056、057、058、059、061、062、063及064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0%;最高成交价为 6.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5,30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87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90%;最高成交价为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3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80,266.5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红豆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豆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3.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2024年 9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临 2024-07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购买的最高价为 2.58元/股、最低价为 2.5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514,200.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759,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5%,购买的最高价为 2.59元/股、最低价为 2.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681,000.0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祥和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祥和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75,4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95元/股,最低价为 6.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53,774.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振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15,630 股,本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购买的最高价为 25.80元/股、最低价为 24.0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223.1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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