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23:30:1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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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 唐人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唐人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7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最高成交价为 5.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0元/股,成交金额 13,998,6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7.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中熔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熔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9日和2024年7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自2024年7月17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99.42元/股(含)。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自2024年9月27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99.32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47%,最高成交价为79.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3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20,135,1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华润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润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回购方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7.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4,998,8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捷强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捷强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2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5.87万股至 71.7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36%至 0.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及 2024年 2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7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1%,最高成交价为29.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873,951.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诺思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思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8,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8.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由于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即 2024年 7月 5日)起,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7.80元/股(含本数)。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7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42,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6,581,256股的 1.49%。

1
最高成交价为 43.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062,7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实施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466,2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 12月 2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 975,800股。

上述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及回购方式、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通裕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裕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2024年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借款期限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大禹节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禹节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二、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5元/股(含)调整至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至“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至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三、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68,36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0.5818%,最高成交价为4.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6元/股,成交金额为20,160,11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天能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能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 8月 20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1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出售的情况)。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金额为 2,500万-5,000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出售的情况)的计划金额为 2,500万-5,000万。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3日、2024年 8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306,9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1%,最高成交价为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0,304,198.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四方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方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因公司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1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36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12.1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570,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6.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711,460.4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天元宠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元宠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8月 5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年 7月 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 2024年 8月 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4年 8月 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 8月 1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自首次实施回购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40,2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4129%(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126,00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 18.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1,571,497.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 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新宙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宙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于5月14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于5月1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于6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于7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公司于8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于9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于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于11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于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961,799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0.3929%,1
最高成交价为41.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30元/股,成交金额为10,004.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0:04 怡和嘉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怡和嘉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2024年 4月 13日、2024年 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2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4-025)、《回购报告书》(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94,7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6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252,298.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苏试试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试试验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 1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19日、2024年 9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2,4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4915%,最高成交价为 1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83,6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阳谷华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阳谷华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1.5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1.45元/股(含)。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4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三元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元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7月 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和 2024年 7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自 2024年 9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85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9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最高成交价为 2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70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17,602,570.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04 帝尔激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帝尔激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4.29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3日、2024年 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年 5月 30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4.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94元/股(含),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5月 23日、2024年 5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2,4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以 2024年12月 3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73,087,912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8.00元/股,最低价为 4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34,57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长海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海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2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741,3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08,716,549股)的 1.1601%,最高成交价为 1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8,367,313.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成交明细。


【00:04 华测检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测检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万股-3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83元/股,按照回购数量上限 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16.83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 5,049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7月 3日、2024 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13%,最高成交价为1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3元/股,成交均价10.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81.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7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 年6月27日-7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6,419,973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00,0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盛德鑫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德鑫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1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回购股份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64,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成交总金额为11,241,565.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21.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5元/股。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4 英华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华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华特”)于 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5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在2024年9月19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2,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最高成交价格为34.2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9.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135,922.4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91,9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授予登记至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综上,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0,6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9%。
公司本次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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