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29 莱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莱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 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2024年 10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此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4,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55,177,929股的比例为 0.03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2.36元/股,最低价为 20.80元/股,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117.7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 1,507,149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5,177,929股的比例为 0.97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2.36元/股,最低价为 17.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4.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长盛轴承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盛轴承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 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10月17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隆盛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隆盛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德尔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尔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5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29日和 2024年 5月 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6月 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 16.52元/股调整为16.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955,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最高成交价为 1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6,138,833.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ST易事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易事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826,620股,回购总金额为 54,973,310.2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7227%,最高成交价为 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账单》 【16:24 美好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好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68,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42%,最高成交价为 28.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93,656.3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华厦眼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厦眼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亿元且不超过 2.5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月 9日、2024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0.93元/股调整为 50.8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7月 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52,5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最高成交价为 30.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38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19,963.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1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上海机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机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25.43万股(含)且不超过 1,050.85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0.4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1)。 在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0.3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9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40.68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78%,购买的最高价为35.36元/股、最低价为32.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632.05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631.79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购买的最高价为2.09元/股、 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99.16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 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 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24 正和生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和生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6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8.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7.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1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众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众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2.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7日、2024年 2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 6月 28日、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分别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和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2.36元/股,后由不超过 52.36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 52.29元/股,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2024年 11 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7,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3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32.6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4.36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4,229,308.9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三维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维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2024-012)。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三门支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建行三门支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专项用于公司 A股股票回购,未经建行三门支行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公司应落实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人民币壹亿元,不代表公司对进一步回购金额的承诺,实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641,31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购买的最高价为 14.80元/股、最低价为 10.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298.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神驰机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驰机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3元/股(含)的价格,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6.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购买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11.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87.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禾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2024年11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715,8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5%,购买的最高价为9.16元/股、最低价为8.4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649.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228,2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购买的最高价为9.16元/股、最低价为8.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899.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得邦照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得邦照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285,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5%,购买的最高价为 13.71元/股、最低价为 10.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867.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4 际华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际华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3日,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际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5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3个月内。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15日、2024年 11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致使公司可实施回购窗口较短,导致回购方案尚未实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盛美上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美上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腾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腾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10月28日和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鉴于公司2024年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1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科威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威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4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和 2024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8,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10元/股,最低价为 27.9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10,492.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38,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2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10元/股,最低价为 24.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1,816,745.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