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13 达瑞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瑞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币种下同)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 72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等文件。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2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71.77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32,4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35.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1,587,629.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3 嘉戎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戎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3月 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6月 5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6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 31日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最高成交价为 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336,8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一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一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7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6,021股至1,372,0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6%至0.9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在2024年2月2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3.73元/股调整至不超过43.3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3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和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950,113股至1,642,47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50,000,001股)的 0.63%至 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30%,最高成交价格为 32.1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2.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10,725.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美农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农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3.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7.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27,06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849%,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993,246.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广立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立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年 5月 24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80.00元/股调整为 79.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5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18,5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1%,最高成交价为 5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92元/股,成交总金额 139,645,445.9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温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温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9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27.0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27.01元/股(含 本数)调整为 26.8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18日、2024年 1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10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 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3,649,8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057%。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51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950,016.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天益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益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至1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2%至2.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7,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42%,最高成交价为 42.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7,641,335.9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金百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百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9.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1日及 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在 2024年 4月 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9.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28.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6月 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4%,最高成交价为25.00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最低成交价为 18.10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成交总金额为 15,049,8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绿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 3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2.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2日、2024年 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2.00元/股(含)调整为 36.45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4年 5月 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第一期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11,8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46,769,897股的2.94%,最高成交价为 35.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481,320.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显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显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7.9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8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838,26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绿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 9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4日、2024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第二期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70,1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46,769,897股的0.80%,最高成交价为 2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87,766.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标榜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标榜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2024年 3月 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日、2024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9.3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2024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00,0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最高成交价为2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717,941.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等符合《回购指引》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结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宝莱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宝莱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2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7,148.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和顺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顺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22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29.9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和 2024年 5月 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一、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2.13%,最高成交价为2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884,6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线上线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线上线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45.8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5.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40元/股(均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4年 11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38.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8.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经纬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经纬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3.06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4,468股至 928,9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77%至 1.5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68%。最高成交价 24.91元/股,最低成交价 24.7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846,566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可孚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可孚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83元/股(含);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2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7,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最高成交价为 3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1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97,188.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威唐工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唐工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4%,最高成交价为13.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9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授予登记至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2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6%。 公司本次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瑜欣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瑜欣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自2024年6月18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9.60元/股(含本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05%,最高成交价为2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9,742.9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欢乐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欢乐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本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4年4月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2日、2024年4月2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3)和《关于首次回购用于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2,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截至2024年3月20日,该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和《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5日。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7.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799,955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16,773,430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为10,026,525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9888%,最高成交价为1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7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348,624,90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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