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9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0:33 富春染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春染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62,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91元/股、最低价为 10.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8,219.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3 华通线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通线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中50%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余50%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开展回购股份。截止2024年12月底,公司目前暂未实施开展股份回购计划。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晶品特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品特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与《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8)。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9.8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4年 6月 13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23,6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138%,购买的最低价为 32.13元/股,最高价为 56.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66,532,78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清溢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清溢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26.92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2024年 2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已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9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6.76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23,419股,占公司总股本 266,800,000股的比例为 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17元/股,最低价为 15.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7,563.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帕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帕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27日、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 第一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22元/股,最低价为 11.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4,449,44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海正生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正生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9日、2024年 9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31,1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2,678,068股的比例为0.4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53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8,849.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瑞晟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晟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10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 52,052,000股的比例为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99元/股,最低价为21.2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370.4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英诺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诺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8月 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及 2024年 8月 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86,052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458,196股的比例为 0.86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5.37元/股,最低价为 35.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12,613.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臻镭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臻镭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8.13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尚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迈得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迈得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3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 166,219,690股的比例为 0.78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45元/股,最低价为 9.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690.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赛微微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微微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计划: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4日,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4.8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4日生效。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79,567股,占公司总股本84,947,740股的比例为 1.7417%;第二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41元/股,最低价为 1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80,244.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艾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8月 23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2024年 8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8,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85元/股,最低价为 11.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77,972.37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过户费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赛科希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科希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4,2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6,142,400股的比例为0.3997%,购买的最高价为28.18元/股,最低价为 24.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1,160,407.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673,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67%,购买的最高价为29.00元/股,最低价为19.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380,144.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华盛锂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盛锂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0月 8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2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9日、2024年 10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2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1元/股(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672,940股至 2,091,1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至 1.31%。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4年 12月 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4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3.17元/股,最高价格为23.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89,466.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86,536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500,000股的比例为 0.62%,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 18.30元/股,最高价为 23.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310,13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凌云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云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23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2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4%,使用资金总额 59,997,038.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4年 8月 13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 11月 27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6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8,528.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1月 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开始第四次回购交易。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山外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外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规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9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1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321,315,646股的比例为0.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30元/股,最低价为 11.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66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九州一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州一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18.1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2024年 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76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413%,购买的最高价为 10.27元/股、最低价为 7.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4,969,312.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源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源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9.90元/股(含)。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9.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9.80元/股(含)。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5年1月7日(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85,461,670股的比例为0.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00元/股,最低价为105.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409,350.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航天环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天环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环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37元/股,最低价为15.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942.6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9 科前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前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31,573股,占公司总股本 466,128,056股的比例为0.45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90元/股,最低价为 13.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0,251.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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